组织科通过以下五步,使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健康和安全:
第一步 识别工作场所的所有过程和活动;
第二步 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检查是否某些活动中有可能造成伤害的重大危险源。比如注意一些危险情况/过程,包括高处工作、机械、电气设备、化学品、建筑活动和农场工作等等。
第三步 降低可能导致严重损伤(事故或长期病痛)的风险,可通过消除危险源、变更工作流程、保护工作人员等方式。例如:长期接触重物、辐射、噪音、振动、视觉显示屏、化学品等。
第四步 验证保护工作人员而采取的措施是否正常运行,这些规定是否在遵守。
第五步 通过寻找如何做得更好、更安全的方法改进。
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意味着
——所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组织内是永久的,而不是临时的;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在组织内均得到实施。
组织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意味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旦建立就持续运行。
组织建立和保持符合GB/T28001所有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休系,将有助于组织满足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要求。但是,建立什么样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才能够满足组织的需要呢?这取决于组织的规模及其活动性质,不同组织所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各不相同,不能完全照搬,只能依照各组织的具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灵活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各项要素。
组织还可以自由、灵活地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界限,可选择在整个组织范围内,也可以选择组织内部的某特定运行单位或活动。但要注意的是,组织在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界限和范围时需谨慎从事,不要试图特意限制其范围,也就是说,不要在确定界限和范围时出于其他目的而背离了组织改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这一根本宗旨,例如:
——如果组织内的某一运行或活动可能影响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组织为了获得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评价,故意将这一运行和活动排除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界限和范围之外,从而达到免除对这一运行利活动进行评价的目的;
——当组织内的某一运行或活动是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总运行所必需的一个组成部分时,如果将这一运行和活动排除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界限和范围之外,将导致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完整性的破坏,从而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评价缺乏完整性、真实性和客观性,当某一特定运行单位或活动实施GB/T28001时,为了满足GB/T28001的要求,该运行单位或活动可以采用组织的其他中位所制定的方针和程序,但是,为了确保这些方针或程序适用,可能需要根据该运行单位或活动的具体情况,将其进行少量的修改或补充。
组织需注意的是,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不是对组织原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段、制度、组织机构等的彻底否定,而是按GB/T28001的各项要求将原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段、制度、组织机构等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使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更加完善和有效、更加充分和适宜。